【西工区法院】特殊的课堂 真切的警示

  发布时间:2018-10-16 19:38:00



    10月15日,西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犯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旁听席上,有一个特殊的旁听群体,他们是来自西工区科级以上的56名干部。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受指派负责对某公司财务实行行政管理。其利用监管公司账户资金的职责便利,分多次挪用账户内资金共计472200.00元用于房屋装修及日常消费。另查明,在高某保管银行卡期间,归还挪用公款共计209173.50元。案发后,高某退赃50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利用监管公司账户资金的职责便利,挪用该账户内的监管资金,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照刑法有关条款当庭判决被告人高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责令退赔经济损失213026.50元。本案由西工区监察委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到法院。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监察委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旁听此案庭审。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受到极大震动,特别是被告人的同事感受尤为深刻,称通过这次庭审,给自己上了一次真正廉政教育课,使自己时刻牢记是一名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守住底线。

    休庭过程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永伟强调,要认真分析其犯罪原因,从该案中汲取教训,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王雨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