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协助执行网络四通八达

发布时间:2009-06-19 09:09:26


    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综合协调优势,5月22日,河南省汝阳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建立协助执行网络的意见》,建立由全县各综治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广泛参与的协助执行网络,强力攻克“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查封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等执行难问题。

    协助执行网络是指在县各综治单位以及各乡镇(工业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共同参与下,为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而专门建立的协助网络。

    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由汝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任组长,公检法司负责人、县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县协助执行网络领导小组;明确赋予了公、检、法、司、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村在执行协助网络中的职责义务,确定了专门负责人,使执行工作变以前的法院一家单兵作战,到现在的“多兵种”集团作战。协助执行网络的主要职能是:协助法院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执行工作动态和重大举措;协助法院执行案件,对需要见证的执行行为提供必要的见证;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及其有关涉案人员的财产状况、人员去向和其他线索;协助法院代为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代为张贴执行公告、代为通知案件当事人等相关事项;协助法院化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向法院通报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执行中出现的突发、暴力抗法事件积极做好劝阻、疏导工作,协助法院对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家庭成员、单位员工或者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和疏导;对提高执行素质、改进执行举措、规范执行行为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要求公安、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解除围困、紧急支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出警,大力施救。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办理批捕手续,及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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