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二是二 法院对“老赖”说一不二

  发布时间:2018-11-23 09:43:45


    “洛阳市11·22诚信日”设立于2007年。"11· 22"即"一十一,二十二",取其谐音"一是一,二是二",寓"一言九鼎、诚实守信"之意。

    言不信者,行不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从限制高消费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老赖”专属铃声到LED屏循环播放“老赖”照片,从罚款到拘役甚至有期徒刑,无不告诉我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第11个诚信日到来之际,我们呼吁每个人自觉做到诚实守信。

    “老赖”,诚信日,法院喊你来还钱!

    1.芝麻信用分降低  网店生意一落千丈

    孙某诉芦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吉利区法院判决芦某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归还孙某借款46900元。判决生效后,芦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孙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芦某,其拒不还款,吉利区法院依法将芦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其名下部分银行账户。

    芦某经营一家网店,网店生意一直不错。被列为失信人后,她发现自己的芝麻信用分由800多降到了100多,卖家信用也大幅降低,她不仅难以通过支付宝平台融资,网店生意也一落千丈。

    此后,芦某主动来到吉利区法院要求履行,与申请人孙某达成和解协议,分2次还清了全部债务。

    2.列入失信名单  无法参加村委换届选举

    成某依据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调解书,向汝阳县法院申请执行张某。该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收到执行通知书3日内履行义务。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张某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近一年的财产状况。汝阳县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2018年4月,汝阳县开始村委换届选举,因张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拟取消其竞选资格。

    得知此情况后,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首批履行2万元,申请人成某在收到第一笔执行款后自愿撤回对该案的执行申请,同意将被执行人张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张某得以参与竞选。

    3.拖欠工人工资  刷卡消费被限制

    2014年5月,宋某等人在何某承包的工地上做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何某尚欠宋某等人22088元未支付。宋某多次讨要无果,将何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何某表示2018年2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宋某等人劳务款22088元。因何某并未按协议履行,宋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向何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查询其财产状况,并多次明确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何某始终声称自己没钱。法院将何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正在法院准备司法拘留何某时,何某和妻子带着全部执行款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原来,何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其妻子在逛街购物时,想刷何某的银行卡付款,却怎么也刷不了,问了银行才知道因为何某是“老赖”,已被限制高消费。何某妻子回家问清事情原委后,对何某的行为狠狠教育一番,第二天便主动到法院还款。

    4.拖欠抚养费  名誉扫地恐丢工作

    胡某与李某育有一子。2015年,因双方性格不合,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由李某抚养,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此后,胡某以自己生活负担较重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无奈,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胡某仍找各种借口拒不支付抚养费。鉴于胡某的行为,嵩县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后,胡某在公司的声誉受到很大影响,公司领导也对此颇有微词,胡某可能会失去这份好工作,胡某赶紧把拖欠的抚养费送到法院,要求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相关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被执行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构建诚信社会,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文中“老赖”仅指失信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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