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

  发布时间:2010-09-03 09:27:20


    2010年9月1日上午,嵩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安排部署“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

    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沟通,增进理解与支持,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化解社会各种矛盾,推动法治、平安嵩县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提高认识。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政法干警下基层的重要意义,“大走访”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和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是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需要;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要充分认识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的目标任务,通过认真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融合警民关系,集中排查和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批矛盾纠纷和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明确责任。按照县委政法委分包给我院的乡镇和自然村,结合我院的干警状况,并按每一位副院长分包一个乡镇,每一位干警分包一个自然村,每一个包村干警每月入村不少于一天得原则进行了责任任务分解。要求全院干警迅速行动,及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农户、进企业,了解社情民意,认真记录民情日记,摸清各村固定电话,向群众发放警民联系卡,加强沟通和联系,增进理解和支持,真心诚意地征求基层群众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消除误解,增进了解。

    注重实效。要求在此次走访中,要以解决矛盾纠纷为切入点和出发点,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通过走访活动,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在走访活动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媒体和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地集中宣传我院开展“大走访”活动情况,积极报道我院为民服务、保民平安、让民满意、请民监督的举措和成效,介绍我院在维护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的主要工作,进一步树立我院的对外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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