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杜洋等2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8-12-29 10:41:36




    12月28日下午,西工区法院对杜洋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劳动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杜洋和许珺芃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被告人杜洋纠集被告人许珺芃、李祥、杨甲迎在西工区某小区民房擅自成立以“隆昇快借”为名的公司,后被告人马帅等4人作为股东相继加入,用其所出资金作为本金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4月,杜洋、许珺芃等为扩张势力,开始大量招收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扩大组织规模,逐步形成了以杜洋、许珺芃为组织、领导者;以马帅等4人为骨干成员;杨甲迎等14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协议”、“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使用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对借款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提供资金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该组织主要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被告人杜洋、许珺芃等人通过业务员、中介及广告虚假宣传无抵押、低利息,欺骗社会上急需资金的人员前来借款;之后风控人员在审查借款资格时,以提前了解被害人的资产状况和家庭情况为由,通过家访摸清被害人家庭住址并对其住宅进行拍照,为后期的催收做准备;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将借款本金与利息、各种费用的总和作为约定的借款额,设定不合常规的还款周期,蓄意制造还款陷阱,同时要求被害人与之签订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将被害人的房屋租赁给公司,达到对被害人制约及使催收行为合法化的目的;在放款时,提前收取高额利息,以“保证金”“ 家访费”等各种名义从被害人处扣除借款或收取额外费用。在放款后,对逾期还款人员,公司组织马帅等专门的要账人员及部分业务员、风控人员以打电话威胁、到被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家中骚扰、门口用油漆喷涂“欠债还钱”等字样、用胶水、牙签等物品封堵锁眼、贴祭祀用的“奠”字、高音喇叭重复播放侮辱性语言等手段逼迫还款,进而采取强行入住他人住宅、非法拘禁被害人等方式暴力讨债,对逾期的被害人,除要求按借款合同上的金额偿还本金外,另加收逾期利息及每日借款额10%左右的违约金,没收保证金,并重新签订虚假的借款协议。该组织通过“套路贷”方式,强立债权、强行索债,以民间借贷为名行暴力催收之实,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实施非法拘禁犯罪5起、敲诈勒索犯罪8起、寻衅滋事犯罪16起、强迫劳动犯罪1起,同时实施了多次违法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该组织实施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杜洋、许珺芃等人通过向王晨等300余人非法高利放贷680余次,攫取巨额的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经审计,2017年5月13日至2018年2月12日期间,隆昇公司共对外放款10698733元,收回13311822元,非法所得2613089元,收取家访费305200元。通过给杜洋等股东分红957838.18元,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365089.08元,用以拉拢、控制组织成员。

    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杜洋、许珺芃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众多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实施的滋扰及暴力催收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被害人亲属及所住社区的生活秩序,给被害人及社区居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致使大部分被害人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和控告,严重破坏金融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西工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洋、许珺芃纠集被告人马帅等人为实施共同犯罪而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经济实力,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杜洋、许珺芃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纠集他人多次滋扰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拘禁他人;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劳动罪。杜洋、许珺芃作为本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对该组织实施的全部罪行负责,并依法数罪并罚。其余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根据20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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