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农民工喜领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0-09-08 09:58:29



    2010年9月6日,何小波等36名农民工在嵩县人民法院领取8.8万元的执行款时,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共同向法院赠送一面锦旗:“秉公执法为民解忧,心系百姓办案迅速”。

    2010年8月24日,在嵩县某矿山工地拉砂石料、在工地打工的何小波等36名农民来到嵩县人民法院请求立案,追讨拖欠工资款。经审查,他们都是“7.24”洪灾重灾区的受灾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境和需求,嵩县法院为他们减免了1700元诉讼费用,启动诉讼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此案予以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审理、调解,以解决他们的紧急需求。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案在10日内顺利审结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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