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着上身,法徽带胸前,他们奔走忙碌于各个村镇,几乎跑遍了小县城的每个角落,他们是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执行者,更是法律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执行法官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恶语谩骂的,有涕零如雨的,有拳脚相向的,更有步履蹒跚的,这就要求他们不仅要有执法者的铁面无私,同时也要有像对待自己亲人一般的似水柔情。
王某诉于某、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偃师市法院审理后判决于某限期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及其利息,担保人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遂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于某为躲避债务,常年不知所踪,当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宋某时,其总是采取“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1月9日上午,宋某被再次强制带至法院,承办法官念其已上了年纪,特意组织安排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女法官耐心做其思想上的疏导工作,无奈宋某根本不听取任何劝解。最终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沟通询问期间发现,被执行人宋某曾多次提到每天需要照顾自己还在上小学的孙子。难道说宋某被拘留以后今天晚上甚至连续15天这个未成年的孩子都要无家可归了吗?这让承办法官可犯了难,另一方面,针对该案倘若多次传唤该被执行人而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话,那么该案的执行工作将会无法开展,这些都不是执行法官所愿意看到的。思量再三之后,执行法官一面安排执行干警继续对宋某办理拘留手续,而自己亲自前往学校向这个未成年孩子的班主任以及校长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共同对孩子的吃饭和住宿问题均进行了妥善的安置,并且再三对老师们强调要向孩子保守好这个秘密(指将孩子的奶奶拘留一事),千万不能误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
离开学校已是晚上7点钟,车窗外的道牙边上已积起了厚厚的雪花。为了安抚被执行人宋某的情绪,执行法官又辗转来到拘留所,当面告知宋某已妥善安排好其孙子的吃饭住宿问题。法官言未毕,宋某已然是泪流满面,“周法官,太感谢你了,你真是我们老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宋某哽咽地说到。
之后,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专门向院领导做了汇报,经合议庭合议,同意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宋某采取的拘留措施。宋某在接到解除拘留通知书的那一刻,感受到了司法关怀,幡然醒悟,并承诺每个月会向法院交付固定执行款,同时也会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来履行义务。
至此,在法与情的结合下促使一起难啃的“骨头”案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