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老城区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刘乙的一套房产后,被执行人刘乙终于一次性履行了其全部还款义务。
2013年5月刘甲因承揽某公司消防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50万元,同时签订对于该借款及付息义务由刘乙及河南某置业公司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保证合同。2015年因刘甲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将刘甲、刘乙及河南某置业公司诉至老城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刘甲向申请人支付欠款及利息,由刘乙及河南某置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甲还是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老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甲、刘乙及河南某置业公司70余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三个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发出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还是拒不履行。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三个被执行人账户都无可供执行的存款,但查到被执行人刘乙名下有一套房产。执行干警随即查封了被执行人刘乙的这套房产,并迅速组织对房产进行评估后转入拍卖程序进行拍卖。被执行人刘乙看到司法拍卖马上就要开始才着了急,请求与申请人和解,双方于2018年12月24日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刘乙在协议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775000元,案件就此了结。执行干警一直关注着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终于在1月3日申请人激动地告诉执行干警钱全部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