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河南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隆重表彰了2018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洛阳法院4个集体和11名个人受到表彰。
其中,宜阳县法院、洛阳中院执行局、洛阳中院办公室、老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二等功;洛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俊峰荣立个人一等功;洛阳中院审务督查局局长迟军、洛阳中院民一庭审判员邱平平、洛阳中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惠谦、洛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张艳红、涧西区法院民庭审判员宋世伟、栾川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苏芳、吉利区法院研究室主任高原、孟津县法院小浪底法庭副庭长任永辉、洛宁县法院信访局副局长宋晓兵、洛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雪梅荣立个人二等功。
(左二为宜阳县法院院长 赵刚毅)
(左二为洛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 李俊峰)
(左一为洛阳中院民一庭审判员 邱平平)
宜阳县法院院长赵刚毅、洛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俊峰、洛阳中院民一庭审判员邱平平作为洛阳法院的获奖代表上台领奖。
宜阳县法院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2018年结案率95.5%,结收比98.77%,服判息诉率90%,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3个恶势力团伙及狄治民涉黑团伙案“保护伞”;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开展专项活动40余次,司法拘留近300人,判处拒执罪16人;在脱贫攻坚战中,抽调106名干警对408户贫困户进行定点帮扶,捐助扶贫资金40余万元;深入20家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大走访等活动90余次。5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河南法院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50余项荣誉。
李俊峰
男,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所在合议庭除审理普通一、二审刑事案件外,负责全市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审理和指导工作。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近3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50余起。参与审理了狄治民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涉案数额36亿元的“中担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数额21亿元的“浩亚达担保公司案”以及非法集资犯罪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的天津亿泓案。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7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邱平平
女,198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洛阳中院民一庭员额法官。在审判长带领下实现案件开庭审理实质化,基本实现一次庭审即查明全部案件事实,80%以上的案件从开庭到结案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余20%疑难复杂案件由合议庭评议后按期审结。所办理案件流转周期较快,服判息诉率较高,结案数每季度均排名靠前,多次荣获办案能手一等奖。2018年承办民商事一、二审案件307件,审结296件,结案率96.42%。
伟大事业都始于梦想,
伟大事业都基于创新,
伟大事业都成于实干!2019年,洛阳法院将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伏牛昂首志当远,不用扬鞭自奋蹄。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始终坚持改革导向,持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聚焦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中实现更大担当、作出更大作为,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