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一种精神,一种素养。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让法律伴随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洛阳法院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普法活动……
宜阳县法院
3月21日,宜阳县法院邀请宜阳县新二高70余名学生,通过参观法院文化、模拟法官开庭、旁听庭审等活动的开展,让参观学生近距接触了法院文化、充当了审判法官、模拟了庭审,旁听了案件庭审。
在法官的引导讲解下,学生对立案大厅的诉讼服务功能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法官也对学生的疑惑进行了耐心的解答。旁听庭审环节,全体师生旁听了近30分钟的庭审,庭审结束后,对案件当事人的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当场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庭审法官均给予了认真细致的解答。模拟庭审环节,“审判员”正襟危坐,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及辩论,并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查明。
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受益匪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守法意识,增强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应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能力。宜阳法院将继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扩大普法范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孟津县法院
3月26日上午,孟津县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小客人——100余名来自孟津县育才实验学校的师生代表到法院观摩庭审,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体验法院工作,切身感受法律的崇高、神圣和威严。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学生们首先参观了刑庭办公室、羁押室等场所,认真聆听了少审庭干警王琼的介绍和讲解,对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随后同学们来到刑事审判大法庭,王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地讲解了法庭的格局布置,审判长(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庭审的步骤和程序,并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予以回答。同学们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走上审判台,穿上法袍,敲响法槌,当起了“小法官”,体验法庭的神圣和庄严,感受司法的公正和力量。之后,一起真实的诈骗案件正式开庭。
被告人杜某与被害人季某系同学关系,杜某谎称将马某介绍给季某谈对象,自2018年元月份至8月份,杜某利用自己的QQ号和微信号以马某的名义与季某聊天并谈对象,并先后从季某处骗取人民币89755.59 和OPPORplus香槟金手机(二手)一部。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一个小时,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学生们被庄严肃穆、井然有序地庭审现场深深吸引,全神贯注地聆听和思考。庭审结束后,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杜某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季某经济损失89755.59 和OPPORplus香槟金手机(二手)一部。告知杜某上诉权利及上诉期限。法庭审理结束后,审判长陈新安现场以案说法,耐心地向学生们讲解判处诈骗罪以及宣判刑期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学生们知法守法,珍惜自由,防微杜渐,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到场观摩的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真实案例的庭审,亲身体验法庭的庄严性,使自己了解、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后一定会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将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负责带队的老师也表示:“通过这个庭审观摩,不仅感受到法律了力量,同时也给学生、老师上了一堂生动的学法、用法、知法课,非常具有教育意义,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让学生们参加此类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