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花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一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9-04-04 15:04:50



    4月3日,洛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吴邦花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以杨应军(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团伙,以被告人吴邦花、杨远宏、吴嚎、蒙仁标、杨兴龙、胡胜分、杨胜清、杨成龙(在逃)等人为骨干成员,裹胁其他成员,形成组织结构较为稳定、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团伙盘踞在洛阳市瀍河区多个窝点,交叉作案,多次组织策划其团伙成员实施犯罪行为,通过限制通讯、贴身看管、语言威胁恐吓、殴打等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不间断给被害人上课洗脑,迫使多名被害人交付钱财或诱骗亲友加入传销组织,并致一名被害人为了逃离该组织而跳楼后,不送医院及时治疗而死亡,社会危害较大,严重危害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邦花等17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17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及其代理人也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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