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干警下基层为民办实事

  发布时间:2010-09-13 10:00:21


    近年来,汝阳县法院深入开展干警下基层为民办实事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基层巡回办案。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四个基层法庭所在地之外的乡镇政府驻地和部分行政村设立巡回办案点,定期到巡回办案点受理案件、开庭审理、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解答法律咨询。选择当事人为老、弱、病、残或具有一定影响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深入厂矿、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现场办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辩法析理,宣传法制,化解纠纷,消除矛盾,把流动审判车变成一个生动的法制宣讲课堂。《法制日报》头版以《汝阳法院包村法官进村开庭》为题大幅了报道该院下基层巡回办案的做法,人民网、法制网、中国法院网、搜狐网、新浪网等数十家主流网络媒体纷纷转载。

    下基层征求意见。为搞好平安汝阳建设,改进法院工作,摸准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和司法需求,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该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万卷调查问平安”大调研活动,由进村干警向所包行政村干部群众发放10000余份问卷调查表。问卷调查内容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简洁易答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提意见、提建议、提要求。问卷调查表收回后,对调查反馈结果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分类,逐一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下基层调处纠纷。为积极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该院党组成员带头,每名干警分包2-3个行政村,经常性地深入农户全面排查纠纷,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在人民法院外围形成多层次的防止诉讼发生的预防体系。对于排查出的纠纷,与村组干部和民调人员联合,提前介入,妥处纠纷,降低形成诉讼的数量;调处不成的,及时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并向院党组汇报,寻找合适的化解纠纷渠道,把矛盾化解限制在最小范围。活动开展以来,包村干警先后走访农户5000余户,排查各类纠纷200余起,妥善调处149起。此举使该院受理的案件数大幅度下降,有力地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

    下基层指导工作。院领导经常与县重点企业金钼玻璃项目的负责人联系,多次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行政政法部门及公共服务部门执法服务情况、涉企“四乱”的查处情况,尤其是了解企业发展经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提供法律帮助,避免企业走弯路。我院还派干警到城关镇郜园村、蔡店乡冷铺村、蔡店乡何村、内埠乡池子头村包村帮建新农村建设工作,竭尽全力为所包行政村争取项目、协调资金、理清思路、制定规划。同时,利用法院的工作优势,到这些村宣传法律、排查纠纷、调处矛盾、提供咨询,指导民调组织工作,引导村组干部依法管理公共事务,为农村的稳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基层宣传廉政。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为认真执行“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有效防止法官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该院由党组成员带头,全院近百名干警深入全县216个行政村向人民群众详细讲解 “五个严禁” 和“十条禁令”的内容,征求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搜集违反“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行为的线索,并将院里统一制作的10000多份印有“五个严禁” 和“十条禁令”规定及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便民手册向群众发放。

    该院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做法,得到了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河南省高级法院和洛阳市中级法院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省委工作信息》、《市委工作信息》也予以介绍。《法制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进行了详细报道。在洛阳市政法部门执法满意度测评中,该院在去年位居全市第一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名列前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