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20分钟办理首例跨域立案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24 17:45:07



    4月22日,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仅用20分钟就成功办理了一起跨域立案诉讼案件。

    该案原告赵智涛系宜阳县城关乡人,自2016年11月28日以来,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其机械租赁费,经多次催要无果,赵智涛来到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咨询。

    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并了解具体情况后,发现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方便当事人立案事务,解决异地诉讼难,根据省高院新出台的跨域立案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诉讼服务一体机,引导当事人成功办理该起跨域立案的民事一审诉讼案件,用时仅20分钟。

    跨域立案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还提高了诉讼成效。立案成功后,当事人激动的连声称赞说:“跨域立案做到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正为人民群众有效的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为深入贯彻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要求,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洛阳中院积极开展跨域立案宣传活动,让群众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到就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人民法庭,实现跨域、跨层级办理民事、行政案件立案、交费等事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让法院的立案工作更贴心”的司法为民工作目标。立案部门工作人员也会积极帮助前来咨询、立案的群众,让其更多地了解“跨域”立案服务。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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