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百日竞赛丨没房没车没存款?法院强制执行你股权!

  发布时间:2019-05-24 17:04:20


    近日,洛阳老城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将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616万股股票成功卖出,这是该院执行过程中首次通过强制变卖股票方式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据悉,老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李华军在执行侯某申请执行某商贸公司一案中,发现该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等可供执行的常规财产,是一个通过“皮包公司”形式对抗执行的老赖公司,但查询的反馈信息中却赫然写着持有某上市公司的880万股股票。股权作为现代社会一种重要的财产形式,在内地三线城市却不很普遍,在执行上更是尚属首次,究竟这些股票能不能依法变现,能否顺利变现,以及股票价格一直处于变动中,什么时候变现等,对执行法官来说却是一系列未知挑战。

    对于热衷新事物的党彤彬法官、善闯新领域的李华军法官来说,这个案件可谓是正中其下怀。二人深入阅卷,仔细研判,学习研究金融及股票相关知识,多方查阅司法处置股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向更为熟悉该领域知识的沿海同学求教,充分掌握相关执行规定和流程。

    经过调查确认,该笔股票在类型上属于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属于可执行财产范围,但该类股票的司法处置与房产车辆等却明显不同。由于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形成实时动态价格,市场机制本身足以确保交割时形成合理价格,因此,无需经过司法评估拍卖等程序,可以选择交易日直接通过证券交易所予以变卖。

    虽是第一次,但做足功课的党彤彬和李华军二位法官,胸有成竹地依照相关流程,向证券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证券公司依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守交易限制等相关规定,先行卖出616万股,变现1300余万元,并将变卖款直接打入法院账户。老城区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持有股权的妥善处分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今后的执行工作探索出了新的财产处置方式。

    文中“老赖”仅指失信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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