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今天,1158663.35元执行款“物归原主”

  发布时间:2019-07-11 10:27:26




    经过新安县法院执行干警一个周末的“加班加点”,总金额1158663.35元,共计23笔的执行款被全数整理到位。

    7月9日上午,在新安县法院立案大厅,这些款项被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以支票和现金的形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这些执行款中额度最高的达到30多万元,最低的有1000余元。

    拿到执行款的当事人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最终“物归原主”,脸上的表情也显得更加轻松。

    这样的“物归原主”无疑是当事人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成功,同时也是执行干警和法官们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胜利。当然,还有更多的合法权益需要依法被维护,还有更多的案件需要被依法处理,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全体执行干警和法官们的不断努力,会有更多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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