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追梦人丨胡豫勇:24载韶华倾注诉讼服务

发布时间:2019-08-29 10:28:28




    他说自己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只做了该做的事情;但他同时又不普通,24年来,他用自己的智慧、汗水和意志,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见证着洛阳法院诉讼服务改革的每一步。他,就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胡豫勇。

    一步一个脚印, “门外汉”变行家里手

    1995年,29岁的胡豫勇考入洛阳中院。因为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来到法院工作后,他一边勤勤恳恳干好本职工作,一边埋头苦学法律知识。

    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岁月在法槌下流过,记忆在案卷中驻足。胡豫勇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司法系统的“初犊”逐渐成长为民商事审判的行家里手。

    1997年初,洛阳人王某因在某重点工程中揭发外籍工长施工中偷工减料,成为闻名全国的“小浪底英雄”。随后,他被郑州某商贸公司聘为“终身员工”,后因性格问题突遭解聘,又与“东家”打起官司。最终,王某赢了官司。

    这场官司轰动一时,成为当时劳动维权的经典案例,审判结果被诸多国内知名法律专家认可,并登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胡豫勇是当时的审判员。

    “曾有一位老前辈对我说,在案件审理时,不仅要深入到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中,还要在决定判决结果时,用常人的公平正义观去衡量一下案件是否公平。”胡豫勇说,王某与郑州某商贸公司的案件能够获得广泛认可,就是源于老前辈对他说的这段话,提醒他在审判时不仅要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也不能忘记法律的“温度”。

    倾注24年光阴,与诉讼服务共进步

    如今,胡豫勇在洛阳中院工作已有24个年头。法院见证了他立人、立身、立业、立家的每一个阶段,而他亦是法院诉讼服务发展的见证人、践行者……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洛阳中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的“双服务”理念为引领,以“集约管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分调裁审”为支撑,打造了立体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尤其是“分调裁审”机制,通过“分流+调解+速裁+快审”这一模式,破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既保证了群众的司法需求,又提升了审判质效。

    “如果把法院形象地比作医院,我们诉讼服务中心就是医院的门诊,针对群众个性化的司法需求将他们引导或分流到不同的‘科室’:有的需要到‘专科’进行‘诊断治疗’,出具‘诊断书’;有的在‘门诊’就可以‘药到病除’。这里,是最能够直观感受到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成效的地方。”胡豫勇说,以往,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法院工作人员忙得团团转,但案件当事人常抱怨案件处理周期长。

    如今,“分调裁审”成效显著:繁简分流,使得案件从源头“减量增质”;诉调对接,让纠纷于诉前化解;轻重分离,由 30%法官审结70%简单案件;快慢分道,让公正、效率相得益彰。

    困难留给自己,方便留给群众

    “除了创新工作机制,诉讼服务也一直坚持与时俱进,洛阳中院先后开通诉讼服务网、‘网上微法院’等互联网平台,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事项的一站式和网上办理,为公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的智能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诉讼事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胡豫勇说。

    到洛阳中院工作24年来,法院的诉讼服务不断提升,胡豫勇始终保持一颗学徒般谦逊的心,不断寻求自我突破。“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我能做的不多,只是尽心尽力而已。我需要做的、需要学的还有很多。”他表示,今后将继续在立案庭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为每一位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胡豫勇,男,1995年进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立案一庭副庭长。

责任编辑:王雨潇    

文章出处:洛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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