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洛阳中院普法宣讲团走进洛阳市十四中,开展“预防校园暴力,青春与我同行”送法进校园活动,少审庭副庭长左鹏为洛阳市十四中200余名高一新生送去一场“新生法治第一课”。
法治课上,左鹏通过被告人杨某、周某等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钱某等人盗窃案,被告人张某、阮某等人诈骗案三个典型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刑事责任,什么是共同犯罪,什么年龄需要负刑事责任,以及校园暴力常见的几个罪名。告诫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金钱观、道德观,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追求和价值追求,交友要慎重。
左鹏还通过抢劫等案例,告知同学们在外出途中遭遇抢劫抢夺犯罪行为应该以保护生命安全为重,理智镇定的寻找呼救机会,在与陌生人交流时一定要注重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避免被他人利用。
法治课后,左鹏还为学生发放了普法口袋书,叮嘱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立志成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走好人生第一步,用心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