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当“老赖”?拘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9-11-20 17:47:06



    陈某因借钱不还被诉至洛龙区法院,法院判决其偿还刘某本金及利息共计8万余元。因陈某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陈某为某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遂到其单位寻找,但未见到人,后对陈某电话传唤,陈某一直拖延时间拒不露面。因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洛龙区法院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到其单位。

    某县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室对陈某进行约谈,告知其拖延执行的后果。陈某迫于无奈,于2019年11月18日中午到法院,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履行方案,陈某仅愿意先支付刘某5000元,剩余的每月支付2000元,申请人刘某不同意还款方案。眼看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执行干警又向陈某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陈某仍然无动于衷,表示无能力履行。下午6时,该院决定对陈某采取拘留措施。

    在送拘路上,陈某怕了,考虑到自己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一旦被拘留,有可能会被单位处分,还面临失去工作的风险。想到这些后果,陈某坐不住了,急忙打电话筹集了七万元并让家人送至法院,剩余的一万元分期支付给刘某。

    

责任编辑:王雨潇    

文章出处:洛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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