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在洛阳中院第32号审判庭来了一群特殊的旁听人员,全市五十余名公职人员在此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原来,这是市司法局联合洛阳中院开展的第一期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洛阳中院副院长丁公梅、市司法局副县级干部李文全以及全市11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的主管领导、法制科科长、相关执法人员等共58人参加。
庭审过程融知识性和警示性于一体,旁听人员对庭审过程有了直观的认识和学习。除对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宣判等环节有了完整的了解外,还对案件本身产生了浓厚兴趣。
该起行政诉讼案件,是原告王某与被告某管委会因行政强制事由产生纠纷,王某向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个多小时的庭审,给旁听的公职人员都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庭审之后,丁公梅就该案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活动的参考价值和警示意义做了评述,旁听人员也就自己的认识和感受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此次旁听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在旁听结束后,旁听的公职人员纷纷表示旁听庭审这种真实直观零距离的“法治教育课”,非常有针对性、警示性,教育意义极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多种形式经常性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更加注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增强底线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用权、依法办事。
旁听完庭审,他们这样说:
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登华:旁听庭审,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处罚、依法行政强制等,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涧西执法监督室主任潘华东:这次旁听,是在警示我们,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正确履职,依法行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负责人刘晶涛:这次旁听受益匪多,让我们能更加详细的了解《行政诉讼法》,了解行政诉讼程序,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化解执法矛盾有很大作用。
近三年来,洛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095件,审结4938件。其中,洛阳中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177件,审结2319件。
洛阳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方面,一直不曾懈怠。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先后研究出台《洛阳市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规定》和《补充规定》,对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管辖,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落实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有效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积极适应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科学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由合议庭审判长直接签发法律文书,真正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
发挥司法审查职能,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支持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权威和执法公信力;建立完善与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机关的长效沟通机制,讲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帮助提高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案件信息互联网、微信等查询渠道,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诉讼服务;坚持依法办案与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并举,通过多种途径,最大限度解决矛盾争议,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运用协调、和解手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