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知识产权保护擦亮“洛阳智造”品牌!

  发布时间:2019-12-03 18:04:2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对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提出更高要求。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我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洛阳中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近期开展了我省知名品牌司法保护系列活动。

    此次活动依托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及现代化工业城市的特点,着力引导培育知名品牌企业,以品牌带动文化创新,以品牌推动高端制造业集聚发展,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培育知名商标、发展品牌经济、提升洛阳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代表请进来”与“法官走出去”

 请进来 

    11月15日,洛阳中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市知识产权局等有关单位代表,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学者及部分企业代表,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 

 走出去 

    12月3日,曲海滨院长带领中院相关人员走访洛阳牡丹瓷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保护知识产权,我们这样做 

    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主动化  积极对接产业需求、广泛开展“走访企业、问需献策”活动,深入走访高科技企业,拓展“源头式”保护,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搭建由政府、企业、司法机关、律师等多方参与的沟通平台,先后6次邀请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和市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座谈会,持续邀请市人大代表、高校学者、企业法务工作者现场观摩知识产权案件庭审。 

    服务“两区”建设高站位  按照审判团队专业化、收案范围类型化、审判管理集约化原则,在高新区法院设立自由贸易区法庭。加强涉自贸区、自创区案件管辖、货物过境、平行进口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分析,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加强与片区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联席制度,有效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举办自贸区法治创新洛阳论坛,充分发挥官方智库、高校智库与社会力量智库的优势,实现协同创新。 

    坚持因案制宜,实现司法保护实效性  洛阳中院合理确定不同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提高遏制侵权行为的针对性。平衡知识产权人权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被侵权的创新型企业加强保护,帮助非恶意侵权的成长型企业协调化解纠纷,统筹兼顾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知名品牌保护力度  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洛阳中院着力破解权利人举证难、赔偿低问题,积极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在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的同时,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预期性;对于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侵权为业等行为予以惩罚性赔偿,积极发挥司法裁判惩治侵权、培育尊重知识产权社会环境的导向功能。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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