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2-12 20:04: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曲海滨院长在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筑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全市两级法院建工地产类案件的审判质效,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总结工作,12月6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汝阳县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建工地产类案件审判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倪西良,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民二庭庭长杨洪主持会议。

    推进会上,汝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首先致辞,对推进会的召开表示欢迎。汝阳县法院、高新区法院、洛龙区法院做了经验介绍,各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今年以来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工作情况和明年的工作计划。

    王春峰副庭长传达了曲海滨院长在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筑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宣读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裴文娟副庭长宣读了《2019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通报》,分析了全市建工地产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并就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

    倪西良副院长在听取了汇报后,同大家一起深刻剖析了建工地产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强调建工地产类案件专业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必须高度重视。倪西良副院长就进一步做好建工地产类案件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建工地产案件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必须加强能力建设,落实好“一审中心主义”,尽快抓紧业务骨干的培养,发挥优秀法官的引领作用;必须切实履行二审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强化中院对下指导监督力度;注意加强经验交流,善于利用多元化手段化解纠纷,中院诉调对接中心建筑业调解委员会已经挂牌,繁简分流,分调裁审,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必须增强廉洁意识,正风肃纪,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办案。

    下午,与会人员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的若干问题与建议”、“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问题”等问题做了专项培训。  

    8月12日,洛阳中院邀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及洛阳12家建筑企业代表和8名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并针对建筑行业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服务保障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以来,洛阳两级法院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聚焦审判质效提升,取得较好了成效。全市两级法院建工地产类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收窄,审理程序更加规范,法律适用更加统一严谨,服判息诉率不断提升。

    全市法院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结案率由49.25%提升到65.18%;一审服判息诉率由72.33%提升到82.67%;审理周期缩短近1/3。洛阳中院民二庭审理各类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类案件的结案率从62%提升到80%。    

    严格规范保全措施

    严格规范保全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原则上不查封企业基本户,审慎冻结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健全建立建筑企业反担保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规范工程鉴定行为    

    规范工程鉴定行为,从严掌握启动程序,进一步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审查,杜绝以“鉴”代“审”现象。试点采取公开竞价措施,切实降低鉴定成本,规范鉴定机构,减少当事人负担。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推动诉源治理,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挂牌成立建筑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完善涉建筑业纠纷诉调对接联动机制,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    

    加强审判引导,发布经典案例    

    加强审判指引,定期发布建设工程纠纷典型案例,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切实解决建筑业纠纷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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