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洛阳中院举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开播仪式,来自河南法制报、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和洛阳中院的法官们共同见证这一在洛阳中院司法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
开播仪式由洛阳中院政治部副主任李立华主持,洛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武玉檀出席开播仪式并讲话。洛阳中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孙世良传达了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并就中院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作出安排。
首先,武玉檀强调了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意义和作用。他说,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所要求的内容,也是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2010年所要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公开,把人民群众不熟悉、充满神秘感的庭审过程向人们展现出来,更直接、更生动地反映庭审现场的真实面貌,便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接受全社会的检验,真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 这是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人民群众通过对庭审过程的了解,也接受了法制教育,为开展群众性普法教育、促进依法治国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于庭审网络直播的范围和方式,武玉檀表示,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案件,主要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在本地有重大影响,有利于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符合公开审判条件的案件。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的时间确定后,审判人员会提前3日通知公诉机关、当事人和证人及其他讼诉参与人,提醒他们做好准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案件确定后,将提前3日在法院网站上进行预告,便于群众浏览。直播还为网友提供了评论留言区域,网友对当庭审理的案件可以发表看法,留下评价、建议和意见。
武玉檀要求,即日起洛阳两级法院要陆续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今后全市两级法院要坚决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坚持依法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依法能公开的审判环节全部公开,全面推行“阳光审判”,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透明保障司法廉明,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为构建平安洛阳、和谐洛阳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