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丨小小调解室里的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0-01-21 20:18:54



    “紧张了好几天,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刚刚调解成功河南某园林工程公司与赵某某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调解员李林昌长舒了一口气。

    案情回顾

    据了解,一审法院判决该园林工程公司给付原告赵某某工程款50万元,该工程公司上诉到洛阳中院后,考虑到春节将至,涉案农民工取得工资回乡心切,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耗费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往往更高,无法调和农民工年前拿到工资和司法资源有限的矛盾。于是,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征询调解意向,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根据该案件性质,分至建筑纠纷专业调解室。

    调解员接收卷宗后详细了解案情,意识到此纠纷金额较大,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尽快拿到工资回家欢度新春佳节。于是,调解员李林昌对该案倾注了更多的心血,他主动联系经营地在郑州的该园林工程公司,负责人表示认可此事,但态度强硬推说公司已经封账目前无钱支付,调解员继续耐心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及会给企业带来名誉损害的严重性告知了负责人,并通过以情说理的方式向其表示:年关将近,希望共同把这件事情解决好,不要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也理解公司现在的处境,所以可以先把农民工工资这一部分先支付,余下工程款年后再付。

    经过多番法理情的沟通,负责人表示一定全力配合解决此次纠纷。在调解员不懈的沟通下,该园林工程公司与赵某某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场付讫工程款及利息共计32万元,余下20万及利息将于两个月内支付完,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调解员的释然一叹。    

    洛阳中院于2019年12月对诉调中心进行挂牌分专业对口调解,成效已开始显现。

    在挂牌分专业调解当日,知产庭庭长杨楚即带领该庭员额法官与知识产权调解室对接,将洛阳辖区19家商户涉某品牌商标侵权案件移交诉调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海峰现场协调送达组,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传票,调解程序一路绿灯。调解员乔书贵、范生兰积极组织调解,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10起案件,已达该批案件的50%,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坚持人民调解的本质属性,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专口调解、速调速裁,探索路上迈出可喜的一步。发挥好专业调解室的作用,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进入“快车道”,让社会和谐在新时代跑出“加速度”,让公平正义成为“画内音”,让社会治理成为“题中义”。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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