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院:特殊的线上庭审
2月3日上午10点30分,弥漫着消毒水味的偃师市法院审判庭内,除了佩戴口罩的员额法官李玉辉和陪审员、书记员外,原、被告席上空无一人。一场特殊的线上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索某起诉被告陈某,要求其偿还货款26930元及利息,因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今天缺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一场通过微信建群发起语音进行视频的庭审顺利结束。视频过程全程录像。这是偃师市法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首次尝试通过网络进行线上开庭。
“我本来想着受疫情影响开庭要延期呢,没想到李法官想到了这个办法,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庭审,真是太方便了。”刚刚参加完庭审的当事人索某激动的说。
2月3日当天,偃师市法院通过微信视频开庭3件,线上庭审为正义加速度!
老城区法院:“云间法庭”远程开庭
“被告多次从我处购买瓷砖,然后一直躲着不见面,共拖欠货款38761元,我现在要求被告及时支付货款。”2月5日上午,老城区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运用互联网开庭,这也是洛阳市首次采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案件。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老城区法院的许多庭审被迫延期,但因公告案件开庭要求的特殊性,同时还要注意疫情防控,承办法官姬玲利决定通过互联网来开庭。在该院智慧法院领导小组的协调下,仅用1天时间就调试完成“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
通过该系统,当事人在远端能实时看到法庭庭审全景画面,在线与法官沟通交流、参与庭审。审判人员也可以实时看到当事人的状态,除了没有与当事人直接面对面,其它操作均与现场庭审一致,且还可以同步录音录像,自动生成笔录,当事人可以在系统上确认笔录并签字,庭审全程视听资料和笔录可以生成电子资料直接存档,当事人及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庭审程序,有效满足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庭审各方的需求。随后姬玲利法官利用该系统又开庭审理了2起民间借贷案件。
洛龙区法院:“智慧执行”在线服务
2月4日开始,在洛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内,一个特殊的“执行人员”在默默地忙碌着。他热情地“接待”着每一位咨询者,对他们提出的有关执行问题进行快速耐心的解答。
这位特殊的“执行人员”就是洛龙法院执行局为了解决疫情期间无法外出的难题,推出的一项执行工作“在线服务”措施,是洛龙区法院智慧执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事人在关注“洛龙法院执行局”微信公众号后,在该栏目中发帖就可以随时向执行法官咨询、查询与执行案件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还可以提出执行意见和建议,执行法官在收到当事人的留言后48小时内会进行回复,执行局对此项工作配有专人管理,对案件解答情况进行监督和提示。
西工区法院:线上调解“+”速度
2月5日,西工区法院通过微信视频庭审,成功在线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据悉,被告唐某欠原告张某30万元借款本息至今未还。当下处于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唐某现住北京,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提前和双方沟通联系,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遂决定以微信视频方式开展线上调解工作。
调解前,承办法官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告知当事人提前将证据进行拍照,做好准备工作。
调解当日,承办法官、书记员在办公室,原、被告在家中,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开展线上调解。当事人所举证据拍成图片上传到微信群,被告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发表质证意见,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规范有序进行。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书记员将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的内容发在群里,双方核对后确认。后承办法官通过视频将调解协议进行宣读,原、被告当场表示同意调解协议。视频过程全程录像。书记员通过微信对原被告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进行确认。原、被告自行下载调解协议电子版,打印签阅后将笔录纸质版邮寄回法院。
以微信视频或移动微法院方式进行线上庭审、调解,既有利于防控疫情,又可避免案件延期,西工区法院将尝试继续采取该形式进行。
洛阳两级法院提醒您: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诉讼需求,请配合法院优先选择在河南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调解平台等网上渠道办理相关诉讼事务,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