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普法站丨哪些野生动物禁食?鸽、兔、海鲜还能不能吃?

发布时间:2020-03-04 21:45:06


    当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人把吃野味当做一种时尚,但是随着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滥食野生动物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的危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月24号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称《决定》)

    《决定》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作出哪些规定?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又将受到什么样的法律严惩?本期潇潇普法站将带大家了解一下。  

    《决定》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

    Q:在《决定》通过以后,很多网友都有这样的困惑:到底哪些野生动物是属于禁止食用的范围?食用人工养殖的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否违法?

    A: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是禁止食用的。

    《决定》新增了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根据《决定》,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不得食用,即使是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也不例外。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第二条,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鸽、兔是否可以食用?

    河鲜、海鲜是否适用?

    Q:根据《决定》,鸽、兔是否属于禁食范围?河鲜、海鲜等水生野生动物可以继续食用吗?

    A:根据《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对于鸽、兔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的人工饲养的动物,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可以食用,但要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是不列入禁食范围的。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

    对于大家热议的那些动物能吃,目前主要可以参考两个名录:一个是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简单的说,就陆生动物来看,只有这里面有的才能吃;第二个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凡是里面列出来的,都不可以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三条,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非法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有哪些后果?

    Q: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如何处理?

    A:根据《决定》,违法违规猎捕、交易、运输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而且要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开办交易场所、进行网络销售、加工食品出售)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遇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该如何举报?

    Q:那么日常生活中,如果真的遇到有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A:如果大家发现有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或线索的,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拒绝“野味”,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解决滥食野生动物的问题,既需要依法严厉打击,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努力。

    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身健康的角度,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不健康饮食观念,坚决停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参与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活动。

    在自身坚决拒绝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也要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不要食用野生动物。

    积极配合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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