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洛阳正有序复工复产,洛阳两级法院大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优化机制,多措并举,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洛阳中院
2月12日,洛阳中院制定出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二十条措施》,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及“两个一站式”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疫情防控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20项措施,坚定企业信心,运用司法手段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3月4日,洛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部署视频会。会议发布《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的办法》,全面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其中多项涉企具体举措,多层次、全方位的为抗击疫情、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洛宁县法院
洛宁县法院研讨制定《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意见从“为企业派驻服务官、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健全涉企纠纷联席会议机制”等方面,力求最大限度为企业复产复工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疫情期间,洛宁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做好诉源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诉讼“绿标签”机制,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充分利用“智慧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技术化手段隔空办案,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为更好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实现司法服务企业全覆盖,根据实施意见,洛宁县法院班子成员、员额法官23人分别担任了县域47家重点企业“服务官”,这几天他们深入企业,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谈、到厂区实地走访服务。针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在生产经营期间遇到的合同签订、员工雇佣、货物买卖等问题现场解答,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沟通,全力协助企业排除复产复工障碍。
汝阳县法院
汝阳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延伸诉讼服务,出台了《加强司法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印制了《复工企业涉疫情法律问题解答》,多措并举,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汝阳县法院积极同汝阳县产业集聚区领导沟通汇报,主动征求复工企业意见建议,倾听企业的诉求,搜集企业在复工期间遇的法律问题,并结合法律规定做出解答,将相关解答内容发送至企业微信群,破解企业难题,助推企业依法依规前行。同时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不见面、网上办”的在线服务,为企业开通法律咨询直通车,全天侯提供诉讼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到庭长,咨询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对辖区企业开展上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到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协助企业进行测体温、消毒、登记的工作。到企业开展订单式的法律服务,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栾川县法院
自疫情发生以来,栾川县法院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及时对接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精准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服务好企业生产和发展。
出台《栾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强化涉疫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十项措施,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服务防疫工作大局,积极助推涉疫企业健康发展。
为推动疫情防控阶段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进行,栾川县法院领导班子前往栾川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调研指导该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情况。传达了企业复工相关政策要求,详细了解企业复工人数、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体完善,复工复产后在生产经营上存在的问题及遇到的困难,提出针对性建议,对下一步企业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
吉利区法院
吉利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对复工复产后企业可能出现的有关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法律问题,可以及时拨打12368法院服务热线,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吉利区法院领导班子到分包企业察看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认真检查企业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详细的了解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在岗员工数量、职工生活保障、设备运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