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宜阳法院邀请县内8家金融企业代表,就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县域金融企业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司法保障,召开座谈会。宜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慧敏、县人大副主任刘建国、宜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耀武和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宜阳县支行、县工商银行、县农发行、信用联社等县内8家银行的负责人,以及法院负责金融案件立案、审执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宜阳法院通报了近2年来受理金融合同案件的情况:共受理涉及金融企业的民商事合同案件208件,涉案标的3752万多元。其中传统的金融借款合同案占了95%,达202件,涉案标的3640万元,并且金融企业作为原告起诉,全部胜诉;储蓄存款合同案件9件,标的100万元,占4.5%,其他案件1件,占0.5%,这类案件金融企业作为被告应诉,全部败诉。同时还客观地分析了涉及金融企业案件的特点,和针对这些特点法院在审判执行中采取的措施,以及在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金融企业在放贷、储蓄、诉讼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等。宜阳法院还宣读了新制定的关于加强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座谈会上征求意见。
各金融企业代表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实际,发表了对涉诉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建议,认为法院举办这样的座谈会好!希望定期举办。还希望强化法院与金融企业的互动,通过交流、培训等形式,提高金融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也提出了一些关于金融案件的立案、审执等问题。
最后,法院涉及金融案件的职能部门介绍了一些办案的法律规定,赵耀武院长县介绍了涉及金融企业案件处理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回应了部分与会代表的关于建立金融法庭、诉讼费、执行、保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