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一场来势汹汹的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面对疫情考验,洛阳法院执行工作坚持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执行工作不停工”。
不停止立案,不停止保全,不停止查控,不停止结案
洛阳两级法院执行局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作为,迅速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的同时,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法,审慎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等执行信息化手段,拓宽办案渠道,开展线上执行,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取得了良好成效。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共网上受理案件183件,审核立案110件,网上查控案件1876件,冻结2994.08万元,执行到位2973.054万元,线上委托62次,查、续、冻标的物价值2.51亿元,利用微信传真等“不见面”执行方式结案84件。
疫情当前,跨省冻结迫在眉睫,紧急协调,远程验证邮寄材料,执行款项成功续冻。
2020年2月17日,洛阳某公司向吉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安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审理阶段冻结的账号2020年3月1日就要到期了。正值疫情期间,银行业务办理出现困难,洛阳市吉利区法院委托该银行账户开户行所在地法院进行续冻的请求被暂时搁置。
眼看冻结期就要到了,一方面是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是疫情防控的严格要求,面对这样的问题,怎么办?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吉利区法院立即将情况上报到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批准外出执行。
洛阳中院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协助吉利区法院与该账户开户行取得联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联系上了中国银行西安分行,进而与营业部取得联系,争取到了银行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微信视频核对执行干警身份,上传两位干警的工作证、公务证等证件,并将全部纸质材料邮寄该银行。
2020年2月28日,终于在该笔款项冻结到期前成功续冻,该案本金及利息全额冻结。
联合司法所线上视频一个半小时,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终还款。
2018年10月,张某因与赵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将赵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赵某赔偿张某15万余元。在判决书生效后,赵某迟迟不予履行。该案件转入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赵某联系,无奈赵某常年在外务工,且地点多变,没能追回执行款项。
春节期间,洛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实时监控外出务工“老赖”的返乡情况,大年初二,承办法官接到赵某回家过年的线索,考虑到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承办法官先通过电话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在连续催促几次以后,赵某仍然无还款意向。
后来,承办法官联系上了赵某所在地的司法所,与司法所的同志一起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对赵某进行线上释法明理,通过耐心做工作,在一个半小时的交谈以后,赵某表示愿意还款,现已主动履行完毕。
“云”解纷,组织微信视频会议,“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下半年,洛阳市某公司向瀍河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陕西某公司及张某某夫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当初判决结果是支付本金31万和相应利息,因为被执行人多年不予支付,现在本金加上利息已经近百万元。
春节过后,疫情严峻,但是执行工作却不能停止不前。2月27日上午9时,瀍河区法院执行干警王玉虎和武继东把申请人、被执行人拉进了同一个微信群,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进行了一次微信视频调解。经过二十分钟的微信视频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决定把本金31万元直接转入法院账上,同时给申请人写出了余款分期支付的还款计划,使得该执行案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坚守岗位,网络扣划140余万,暖心,为干警送上感谢信。
2月20日上午,洛阳高新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杨某峰送来的一封感谢信,信中这样写道:“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同抗击新冠病毒之际,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向贵院的人民法官们表达深深的感谢……执行法官们在受制于外界大环境的影响下,快速地将执行款项执行到位,这令人肃然起敬……”。
2020年1月初,杨某峰向洛阳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河南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洛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严格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网络查控力度,推进网上立案,实施网上办公,依托相关信息系统,加强网络查控力度,及时发现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并第一时间予以控制。承办法官及时与被执行人财产所在的银行电话沟通协调,足额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40余万元,此案顺利执结。
疫情发生以来,洛阳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号召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多措并举创新推进执行工作,大力宣传推广网上立案,深入开展网上办公办案,通过“不见面”的办案方式实现“云执行”,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