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公开事项,向每件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发放“审判监督卡”,做到审务公开。
对于疑难案件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充分作好庭审质证准备。庭审中坚持合法性审查和被告举证责任,逐步推行新的庭审方式,突出行政审判特点。
办案人员尽可能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及知情人的看法和意见,全面了解案情。
探索加强与行政机关互动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