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日报:洛阳中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26 19:15:23


    法者,治之端也。构建公平、高效、规范、便民的司法机制,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一个地方的高质量发展才有良好的法治保障。

    3月16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对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安排,并全面部署了全年法院工作。会议召开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将全省法院工作的“七个抓手”部署与洛阳实际相结合,完善发展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审判质效、凝聚解纷合力等出台新的具体举措,保障改革任务抓实落地,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力争为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完善监督管理 廉洁用权再规范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是确保独任法官、合议庭等审判组织规范廉洁用权,保障审判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环。

    围绕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了制定权责清单、建立全程留痕制度、推行案件评查制度、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杜绝放权有余、监管不足、监管滞后、监管缺位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明确权责,全程留痕。

    全市法院将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本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并要求各基层法院同时制定权责清单报中院备案,明确人员权力和职责,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健全院庭长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全院、全员、全流程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智能评查,全面监督。

    大力推行案件评查制度。借助人工智能手段开展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活动。以全面评查、重点评查、网上评查等手段,立体化、全天候对案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利用审判流程系统对案件节点进行智能控制,设置超期提醒等举措。

    完善制度,严格追责。

    制定《案件差错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健全差错案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法官办案差错责任的认定标准和责任范围,合理区分一般差错责任和重大差错责任。科学界定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既确保其独立发表意见,也明确其个人意见、履职行为在处理结果中的责任。在案件审理中,规定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力,并根据合议庭成员的分工、表决情况,分别承担不同的工作责任。    

    把握试点机遇,办案质效再提升

    近年,市中院始终将案件繁简分流作为强化诉源治理、提高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在优化诉讼服务、加强诉调对接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

    我市被列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后,市中院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解纷需求的必然要求,于今年春节期间研究制订了详细的改革方案,并结合此次会议进一步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围绕提高司法整体效能、凝聚纠纷化解合力持续发力,努力形成改革的“洛阳经验”“洛阳样本”。

    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提高司法审判效能。

    充分利用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有利契机,强力抓好基层法院诉讼服务提升工作,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向纵深发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的适用率,加大在线诉讼服务和电子证据的适用力度,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压缩办案时间,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司法效能。

    此外,全市法院针对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等商事案件,将实行“绿标签”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实行“速调+速裁+速执”的立审执一体化联动模式,提醒各环节承办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用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进一步加强多元联动,凝聚纠纷化解合力

    我市法院将强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凝聚纠纷化解合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个“一站式”,充分发挥法院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成立网格化的诉讼服务和诉调对接网络,全市16个基层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实行互联互通对接,上下一体实现立体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12368热线同时在线的全天候诉讼服务机制。    

    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再抓实

    打通司法改革任务落地“最后一公里”,让改革蓝图变为现实,离不开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

    深化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督促完成机构负责人任免工作。根据最高法院、省高院要求,做好调研工作并适时启动中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在省高院指导下,配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推动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关注研判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后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法官员额选任、退出、增补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省高院《河南省法院员额法官退出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将部分条款进行细化,明确员额法官退出情形、程序等,倒逼法官公正用权、高效办案、廉洁司法。

    改革无止境,扬帆再出发。展望未来,市中院将以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确保全省法院工作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发展新篇章。

    改革无止境,扬帆再出发。展望未来,市中院将以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确保全省法院工作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发展新篇章。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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