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不走过场!代表委员走进法院,让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成常态

发布时间:2020-04-08 19:00:50


    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仅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人民法院发现短板、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洛阳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推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

    疫情防控期间,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出现诸多不便,为了让代表委员们们更好的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我们始终畅通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通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云”联络,确保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停摆,代表委员监督不中断!

    全国人大代表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3月25日,在栾川县法院潭头法庭全国人大代表“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内正调解着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由潭头法庭法官程延涛、全国人大代表杨来法及该镇汤营、纸房、石门、潭头村四个村身兼调解员的县人大代表、党支部书记、民调主任组成的调解组,共同参与到本次调解中来。

    调解员们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先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劝导,随后组织当事人到“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大兄弟,你别着急,坐下慢慢说,我们今天就是来解决事情的,你放心,一定让你们都满意。”杨来法代表耐心地对当事人说。在耐心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打官司肯定有输赢,但可能会加深积怨,更不利于邻里和睦相处。”谈起参与调解这起案件的初衷时,杨来法代表这样说。

    省人大代表见证阳光执行

    3月20日,汝阳县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查封被执行人财产,邀请省人大代表曹辉、市政协委员顾三抖共同见证执行。

    全程见证此次执行活动的人大代表曹辉表示:“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有力,既体现了强制性,又不失文明。亲身见证后,更加理解了法院工作。”

    两级人大代表庭审“旁听”零距离

    洛阳中院

    3月30日上午,洛阳中院民二庭在十五号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市人大代表吉利端、牛大锤、张成才、潘海云受邀参与了旁听庭审。

    洛宁县法院

    3月26日,洛宁县法院分别邀请省人大代表蒋小平、市人大代表王校英旁听了一起通过“三远一网”系统网上开庭的盗窃案件;邀请市人大代表白朝阳、买慧梅,洛宁县人大代表张雪苗旁听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结束后,为了保证监督实效,人大代表们填写了旁听庭审征求意见表,并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式、庭审效果给予客观评价及建议。

    偃师市法院

    3月26日,偃师市法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梅宏涛旁听庭审。

    汝阳县法院

    3月26日,汝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两起合同纠纷案,邀请市人大代表陈瑞生、汝阳县政协委员赵东方旁听庭审。

    涧西区法院

    3月18日,涧西区法院邀请涧西区人大代表王慧、郭继红、张金红在线旁听一起监外执行刑事案件。

    旁听完庭审,代表们这样评价    

    省人大代表蒋小平

    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运用网络技术的开庭方式,不仅快捷高效,还切实保障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我们来说,也可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更好的依法履职。

    市人大代表梅宏涛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一方面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另一方面促进了司法公正,法院主动接受监督,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法院的工作,也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法院公开公正的阳光司法态度。

    洛阳法院将继续扩大代表委员联络渠道,坚持代表委员联络监督制度常态化,持续以“多样性、广泛性、实效性”为追求,以“主动、经常、深入”为工作方针,重点在“规范、务实、创新、高效”上抓落实,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找准抓手,提升质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强化高水平司法保障,展现副中心建设担当。

责任编辑:王雨潇    


 

 

关闭窗口